到不了的天台
导视:装修时扩大窗户 没想遭遇巨大阻力
陈女士(704业主):利用傍晚的时候,把我偷焊起来了
近在咫尺的天台 究竟谁有权利使用它
林先生(603业主):她就是为了自己能使用进入我们这个平台的目的
《到不了的天台》——《法在身边》1月6日17点58分播出,敬请关注。
报头:你好,观众朋友,欢迎走进《法在身边》演播室。最近,随着房地产价格的节节攀升,大家都能体会到什么叫“寸土寸金”。如果买了一套房子,前面又有大片免费的平台可以使用,相信大家肯定非常想买到这样的房子。前不久,家住我市芗城区江滨花园的一户人家就买到了这样的一套房子,可是,他却用不了这种免费的平台,而且还和邻居闹下了不小的矛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就是江滨花园13幢704窗户外面的平台,约有两百多平方米,这个平台又是隔壁603的屋顶。这幢楼是错层设计的,704的楼上还有两户人家,603是最后一层。本来按开发商的设计,704靠平台的位置有一大一小两个窗户,离平台的地面有五六十公分,可是704的业主在装修的时候把大窗户降低了几十公分,把窗户扩大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陈女士(704业主):最主要的就是第一能够过去清理,你住楼下不可能上来打扫卫生嘛,我们主要是打扫卫生一下,把有些脏东西清理一下,然后第一个方面是打扫卫生,第二个方面就说如果真的有问题,我们这边住的都是退休的,可以往这边撤退,然后你们那边有需要的,可以往这边撤退,大家邻里关系不是很好吗?
陈女士认为她家的窗户打低一点,从长远考虑,万一有什么紧急情况,可以作为一个逃生门,可是她的这个想法马上遭到邻居实际行动的反对。
陈女士(704业主):利用傍晚的时候,把我偷焊起来了,我这边在施工啊,做木作,他就不怕火灾,就把我堵了,堵了我早上来的时候发现了,我就跟物业讲。
窗户被邻居用铁块焊死了,开不出去。陈女士首先想到的是反映到物业那边,可是得到的回复却不尽人意。物业把603业主的答复转答给了陈女士。
陈女士(704业主):这是我的地盘,我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他跟物业这样子讲。
陈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她认为邻居的做法有点过分。
陈女士:因为这是公摊面积,不是他的,我跟他是两墙之隔,我没伤害他,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陈女士气愤之下就雇人把603业主加焊的铁块拿掉,双方就开始闹下了矛盾。那么,603的业主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林先生(603业主):她就是为了自己能使用进入我们这个平台的目的,不是说所谓的是安全门啦,安全通道。2放那个铁块其实是没有影响她什么,影响不了704的生活居住,为什么呢,本来底下是一个墙,她开那个门就是要进入我们这个平台。
603的业主认为,704的业主不能过来这个大平台使用,所以他想尽一切办法阻止704业主过来。
林先生(603业主):在七八月份的时候,她把我们这边的锁,给它私自拿掉了,当时我们就给她讲,过了几天,我们又给她放了一个铁块,当场给她讲,704的业主,你不要擅自将别人的东西给人家拿掉,这样不好。
导视:协商无果 矛盾一再升级
陈女士(704业主):门一开起来就有味道非常不好,你这样影响别人。
普遍问题 听听专家如何评说
《到不了的天台》——《法在身边》正在播出。
报中:听出来了吧,704的业主认为这个平台是公摊面积,603的业主虽然拿不出这个平台是他家的证据,可是他认为704的业主原来的房子设计是窗户,不能降低窗户过来使用平台,双方的差距就在这里。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邻里邻居的,低头不见抬头见,难道就不能好好找人协商协商吗?
陈女士(704业主):后来就跟物业讲,物业跟我说好啊,不然来调解,到现在都没办法调解,物业领导说,他就不听,我们没办法。
由于协调的各种途径都宣告无效,双方的矛盾也在一天一天的加大。据陈女士介绍,603的林先生除了堵铁块,焊铁块之外,又想出其它的一些招数来。双方的矛盾又进一步升级。
陈女士(704业主):他就想霸占,他把我堵住了以后开始菜搭瓜棚,到上个礼拜,还把泥土啊,整片都弄得乱七八糟的。故意把那个竹竿用抹布,刚弄好的时候就把抹布,洗好的,都披在那边,后来还把绳子,还有垃圾、牛奶纸张啊,花盆啊,坏的花盆,故意堵在我的门前。
更不能让704业主忍受的是,这段时间,她们发现家中的味道发生了一些变化。
陈女士(704业主):如果他要栽,要种什么,你可以往中间去,不要故意往我墙上,靠我这边来,你栽菜有浇花有没有,你栽菜有浇粪,味道非常不好,门一开起来就有味道非常不好,你这样影响别人。
我们记者也特别就这个问题问603的业主。
记者:这个算是天台吧?林先生(603业主):对啊。
记者:是你们这栋楼共有的? 林先生(603业主):对。
记者:这个的话你可以在上面种这些东西吗?
林先生(603业主):这个如果不能种,如果我违法了,你不要打,如果我违规了,那么他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来给我制止,就是我种这个也不一定是我种的,也有可能是哪一层种的。记者:这些是不是你们家种的?
林先生(603业主):这个不关键。
看来,双方的纠纷一时半会还是有点难解决的,这种类似的问题在其它的小区也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究竟法律对这种纠纷是如何界定的,我们来听听有关法律专家的说法。
陈维琅(福建大易律师事务所律师):物权法规定每一个所有人必须是首先是在拥有对自己专有部分的专用权,其次是对共有部分也享有共有的权利,之后他还要行使对共有部分管理的权利。当然物权法也规定,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你不能够妨碍其他的业主或者其他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关于处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般原则,具体到这个案例中的这两户业主,他们的行为分别有什么问题呢?
陈维琅(福建大易律师事务所律师):从603业主的行为来看,虽然他这个露台或平台是在他六层的天花板上,但不能理解为上面的天花板就是你的所有,是专有部分,这是不对的。因此你要上去使用必须是不会妨碍到其他人。603这个业主在上面种花种瓜果种蔬菜,也浇了一些花,浇一些粪便什么的,这个肯定会对人家造成一种污染,或者对人家的生活造成妨碍,这个显然是一种侵权的行为。其次他对别人的窗户,用铁板给它封起来,那这个就更直接的侵犯了他人的专有部分了。
陈律师认为,603业主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共有权部分,也侵犯了他人的专有权部分,发生意外事故时,也影响了他人的紧急通行权,是一种较为严重的侵权行为。那么,针对704业主把窗户扩大的行为,他是怎么看待的呢?
陈维琅(福建大易律师事务所律师):他是把自己的窗户,给它放大或者把这个窗沿降低了,那这个窗户肯定是专有部分,按照建筑物套内来讲,窗户在我这个套内,至于我这个业主要不要使用这个窗户,这个是我的权利。问题在于他降低了这个窗沿,这个行为本身会不会妨碍建筑物的整体结构或者说会不会妨碍
建筑物的安全,那么从目前来看,这个是不构成对其他共有权人或者是建筑物的安全构成妨碍,因此他这个行为本身没有什么违法。
报尾: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在行使有关公共权利的时候,其实也应该考虑一下公众的利益,不能把公众的利益当成自己独家的利益,彼此礼让一下,路不是越走越宽,生活不是越来越便利吗?
回音壁:日前有位女士发来短信咨询说她有一个民事案件告到法院快三年了,可是一直没有一个结果,她想问这个合理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的法律顾问是这样为你解释的。根据我们现行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因此,这位女士可以先向办案单位了解具体什么原因不判,如果理由不当的,可以向同级或上一级法院反映解决。
编导:高原